旅游业是相当于我国GDP近6%的重要产业。国际旅游是旅游者的跨国界流动,是旅游者的消费能力从客源国转移到东道国的释放,被称为无形贸易和“风景资源的就地出口”。90年代以前我国的国际旅游主要是入境旅游,构成我国创汇的重要渠道。“九五”以来,这种格局已经悄然改变。
出境旅游的高速增长,远远超过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
1978年以来,我国旅游业经历了入境旅游率先快速发展、国内和出境旅游先后迅速兴起的发展历程。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出境旅游开始萌芽;1990年《关于组织我国公民赴东南亚三国旅游的暂行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出境旅游真正开始发展。此间,因私出境旅游的年增长速度非常缓慢,有分析认为,这是由于很多因私出境旅游者打着因公的旗号。1997年,国家旅游局与公安部协同出台《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并允诺“我国公民均可参加边境旅游”。此阶段我国公民年出境人数年均增长达25.31%。
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出境旅游限制减少、手续也更加简便。从2002年开始,我国明显加快了出境旅游目的地(ADS)的开放步伐,到2004年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已经达90个。在此阶段,中国公民出境高速增长,从2001年的1213万人次增长到2004年的2885万人次。我国出境旅游人数首次超过日本(2003)成为亚洲最大的客源输出国。根据世界旅游组织和一些境外机构调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花费居世界前列。
“九五”以来,我国出境旅游人数年均增长速度为22.87%,特别是私出境旅游者年均增长达到30.8%。远远超过同期入境旅游人数年均9.96%的增长速度。事实上,我国出境旅游增长,也明显超出《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预期,呈现出超预期增长的特征。
我国国际旅游业已成为耗汇产业,外汇流出不容忽视
从我国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看,我国出境旅游者人均花费2004年人均仅663.75美元。而一些国际组织的统计却显示我国的出境旅游消费水平非常高。例如,据隶属于IPK国际亚太地区旅游监测的中国旅游MONITOR统计,在为期十二晚的旅行中,中国游客平均需花费2090美元[1]。据澳大利亚的一项调查,中国公民在澳的人均花费为3000美元,是其他国家旅游者人均消费的3倍。目前我国规定每个出境旅游者可带出2000美元。事实上,出境旅游者除国家规定的换汇额度外,还消费了大量其他来源的外汇。目前招商银行开通的visa和master卡实际上提供了旅游者在国外更高消费的途径。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课题组经过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参考国外机构的抽样调查,认为我国出境旅游花费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要高。2004年我国公民出境旅游花费大约在1300~1500美元。按此估计,2004年我国出境旅游花费大约为400(375~432)亿美元。而2004年我国入境旅游业总收入为257.4亿美元,换句话讲,2003年我国国际旅游业贸易逆差已经超过100亿美元,估计应在120亿美元~170亿美元。
根据出入境旅游增长趋势分析,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入境旅游收入将保持年增长5%~10%左右的水平,而出境旅游年增长则至少为15%,甚至达到20%。按照这种速度,专家预计"十一五"末期我国国际旅游外汇逆差将达到1000亿美元左右,届时将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将产生重大影响。
出境旅游造成了巨大的内需"漏出"须引起充分重视
按照上述估算,2004年我国出境旅游总花费大约为400亿美元,折合3320亿元人民币。出境旅游造成的内需“漏出”,相当于我国发展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带来的对内需贡献的一半。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内需严重不足,特别是最终消费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我国内需严重不足,“十五”大以来将旅游业确定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进一步扩大内需。此外,入境和国内旅游对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对贫困地区居民的脱贫致富,对缓解就业压力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出境旅游的作用与此相反或无干。近年来中国公民出境游目的地陆续开放,高收入者集聚的消费能量开始向国外释放,客观上造成了有效需求和就业机会的流失。
出境旅游平衡国际收支顺差一说值得质疑
有观点认为,在当前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账户顺差巨大,外汇储备已经达到6000多亿美元的前提下,国际旅游业的逆差有助于外汇账户的平衡,可减少贸易摩擦,有利于减缓人民币升值压力,因此,应大力发展出境旅游。这种说法对一般发达国家是对的,(如日本政府1985年针对日元升值压力,曾提出“五年出国人数倍增计划”),但并不能支持我国大力发展出境旅游的观点。
首先,从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账户总体看,2004年我国经常项目顺差为687亿元,而资本项目顺差为1107亿元。也就是说,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不仅仅是经常项目顺差造成的,更重要的是资本项目的巨大顺差造成的。如果我们简单用出境旅游平衡外汇账户的顺差,从某种意义上讲,相当于用外国人在华投资的钱支撑出境旅游,实乃不当。
其次,当前资本项目顺差巨大的另一个原因是国际“热钱”赌人民币升值,根据野村国际数据,在2005年7月一个月内,有60亿美元流入亚洲股市赌博人民币升值。“热钱”涌入造成的顺差应当通过金融手段加以有效控制,谈不上用出境旅游来平衡。
再次,从国际收支平衡表看,经常项目最大的顺差为货物顺差,2004年为590美元。而旅游所在的服务项目的逆差为97亿美元。也就是讲,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本应利用我们的服务多赚取外汇,但实际上我们却大量进口服务。如果继续大力发展出境旅游,将造成服务项目的更大逆差。
第四,从货物贸易上看,我们出口的大量物品是低附加值的产品和原材料。即,我们是用大量的一般劳动和不可再生的资源出口换取的外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靠大力发展出境旅游来平衡我们的国际收支平衡账户,这与我们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是极为不相称的。
从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应该审慎地调控外汇的花费方向,将有限的外汇配置到关键能源、资源及战略物资的进口上去,这样才能实现以尽可能低的代价,促进国家发展和大多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唯一正确的选择是,利用外汇储备的增加,增加不可再生的资源类产品的战略储备(如:石油、煤炭等),调整我们的产业结构。尽管这样的做法暂时会使很多以煤炭等资源为主要产业的地区GDP有所下降,进而可能使全国GDP增长速度放慢,但从长远来讲,符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的要求。
境外高消费:和谐社会的不和谐音
近年来,部分中国公民在境外的惊人消费能力令人噌目。在法国,中国游客才得以3000美元的人均消费占据鳌头;即便是在近程目的地,中国游客亦以刷卡消费平均单笔253美元居于Visa国际组织“2003年全世界刷卡单笔交易平均消费金额”榜首。故而国内财经杂志《新周刊》刊登文章题为“密集观光疯狂购物,中国人海外高消费震惊世界”。另据北大中国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的保守估算,我国每年有多达六千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流向国外及港澳地区的赌场和赛马场。这既对我国经济造成了直接的负面影响,也使“出境旅游提高国民素质”的说法受到质疑。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出境旅游消费同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称。实际上,我国个人财富差异悬殊是我国出境旅游超常规发展的经济背景,“新富”阶层浮出水面,构成境外消费的主力军。
应当看到,我国的贸易出口换汇主要是依托劳动力和资源价格低廉的优势出口制造业产品和初级产品,“中国制造”竞争力的代价甚至是生态环境的欠账和劳工的生命补贴。用如此高保护主义代价的贸易换汇去支持少部分人在海外的奢侈消费,“平等交换”的表象下显然掩藏着深层次公平的缺失。同样,少数公民在境外大肆挥霍,容易导致其他社会成员产生相对剥夺感,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
减缓出境旅游过快增长的难题
抑制出境旅游,不能采取简单限制的方式。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出境旅游未正式开放是,很多外国的航空公司已通过公司邀请函的形式变相经营此业务。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于国内暴富者积累的出境旅游需求不能简单采取"堵"的方式,否则只会使消费扭曲,让非法经营者受益。
目前,按照2003年7月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在每年的2月底以前确定本年度组织出国旅游的人数安排总量,并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的办法实现对出境旅游的控制。但是,这种办法计划经济色彩过于浓厚,强大的出境旅游需求也难以用"计划"的方式控制。据调查,该办法并没有在实践中真正执行。
开征出境旅游消费税:一种可行的调控手段
对于出境旅游的快速发展,我们既应承认这种需求,为这种需求提供释放的空间,也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盲目发展。为此,国家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手段。首先,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税收的一大作用就是进行二次分配。对相对富裕的出境旅游者征税是维护社会公平的需要,相当于"高档消费品"消费税。其次,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符合国际惯例。很多国家在开放出境旅游时,都征收了出境旅游消费税。比如,韩国为了减少旅游逆差,并为入境旅游发展谋求资金来源,从1997年7月1日起,对以旅游为目的出境的韩国人(13~64岁)收取一万韩元税收,用作"观光振兴开发基金"。1998年11月18日起,将这一政策扩大到所有出境的韩国人(不分出境目的)。第三,征收出境旅游消费税并不会造成我国出境旅游市场的过大波动。
据测算,如果出境旅游消费税的课税对象为以旅游为目的的出境者(也可暂定为因私出境者,或可定为所有出境者),以每人每次100元人民币计, 2004年此项税入可达20亿元,预计2010年约达60亿元。 如果将此税收的课税对象定为所有出境者, 2010年将达到70亿元的水平。目前我国入境旅游增速缓慢,原因之一是我国每年的对外促销经费有限(2002年国家旅游局对外促销经费只有区区1600万美元,不到韩国的十分之一);此项税收若用于对入境旅游市场的宣传促销,将大大提高我国国际旅游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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