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 江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024)
长期以来,学术界和各国政府一直疏于对服务产品和服务贸易的研究。这一方面是由于经济理论并没有要求将产品和服务分开研究,因为它们的基本目的都是满足消费者需要或提高厂商生产的效率;另一方面是因为人们一直将农业和制造业视为重要的经济部门,而服务业一直被视为生产率低下和技术进步缓慢的附属领域。此外,主要服务部门较为严格的政府管制和较高的公有化程度,以及服务业的产出难以衡量、价格不易确定等因素,也使得研究人员和政策制定者对国内和国际服务业的重视程度不够(Karl P. Sauvant and Padma Mallampally,1993)。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上述情形开始有所变化。随着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人们开始认识到服务业在国内生产和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地位也因1986年10月开始的《关贸总协定》(GATT)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首次将服务贸易列入谈判内容而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此情况下,研究人员和各国政府开始加强对包括旅游在内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但“有关服务部门的概念性分析和政策辩论直到现在都是相对有限的”,[①]至于旅游企业跨国
经营方面的研究更是屈指可数。
在国际方面,1982年,邓宁和麦奎因(Dunning and Mcqueen)在搜集和分析一组跨国饭店公司数据的基础上完成了一项描述性研究,并试图运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加以解释。1990年,蔡和奥尔森(Tse and Olsen)等人对跨国饭店公司的国际战略做了概念性的分析,指出了一些当前正在实施的具体战略,包括战略联盟、特许经营、管理合同、合资和收购等。同年,霍夫曼(J.J. Hoffman)和施耐德尔詹斯(M.J. Schniederjans)在对东欧个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饭店业全球扩张决策的国际战略管理模型。1991年,巴利特(M.C. Burritt)对日本在美国住宿业和休假地的投资情况进行了研究。1992年金哲永(Chol Yong Kim)在其博士论文中对影响跨国连锁饭店公司在亚洲新兴工业国家发展的政治环境进行了研究。1993年,德夫和科莱恩(C.S. Dev and S. Klein) 进一步对住宿业的战略联盟做了分析。1994年和1997年,赵金林和奥尔森就影响跨国住宿企业进入模式的前提因素进行了系统的探讨,试图弄清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任务环境中的哪些前提因素影响了跨国住宿企业对进入模式的选择,而跨国住宿企业任务环境与未来新市场的外部环境之间的“对称”又在何种程度上决定着企业选择一种进入模式而不选择另一种进入模式。
在国内方面,1996年,初冬在其硕士论文中尝试性地运用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旅游跨国企业的成长机制和运作方式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戴斌进行了旅游企业国际化与我国的战略选择方面的研究,对旅游业国际化的背景、旅游企业国际化的特征与战略和我国旅游企业的集团化与国际化战略选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上述相关研究成果基本上都属于实证性和应用性的研究,是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业界关于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必要性、发展战略和运作策略等方面热点问题的学术反映。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关于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形式、特征、影响、障碍和动因等基本理论问题尚缺乏系统的研究。本文选择其中的形式与特征作为研究对象,试图弥补旅游研究的这一空白,并为有关旅游企业跨国经营问题的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一、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表现形式
由于旅游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的同一性,所以只要存在着旅游者的跨国消费,就有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对于一个具体的旅游企业而言,由于它在国际旅游者消费环节中所处的位置、是否主动到客源国或目的地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跨国经营过程选择的主导要素等有所不同,从而在现实中表现为从初级到高级的七种形式。
1、初级形式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初级形式包括两种,形式I如图1-1所示,只要A国的某一旅游企业(饭店、旅行社和景区等)开始接待B国的旅游者,我们就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开始涉足跨国经营了。不过跨国经营的形式还是初级的、被动的,只有当B国的旅游者经由B国的旅行社组团来访或散客以及商务旅游者主动来访问时,A国的甲旅游企业才能实现跨国经营。在现实中表现为一国的旅游企业既无外联权,也不参入某一国际旅游预订网络,更不主动地到国外推销自己的产品,只是坐店经营,或成为境外旅游经营商的境内接待组织。
形式I是多数发展中国家旅游企业进行跨国经营的必经阶段,它们通过这一阶段的经验积累,为进行更高一级形式的跨国经营做好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和营销方法等方面的准备。
图1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Ⅰ:通过客源国旅游企业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如果A国的甲旅游企业不仅仅是等客上门,而是主动地通过除设立代表处或分公司之外的各种营销组合,到B国境内从事招徕工作,让B国的旅游者在未跨出国境以前就可以确定消费其旅游产品,并能够对其服务质量有一相应的预期,在此情况下,我们可以说甲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实现了从形式Ⅰ到形式Ⅱ的过渡。
与形式Ⅰ相比,形式Ⅱ体现了更多的主动性,它可通过境外的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旅游交易会等各种媒体促销自己的产品,也可能会加入某一国际旅游预订网络组织,让境外旅游者可以事先预订自己的产品。但是这些主动的营销工作并不是战略性的系统工作,而且由于对境外旅游者的消费特征不熟悉,可能会导致经营效率的低下。
图2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Ⅱ:旅游企业自主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2、过渡形式
在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低级形式与中级形式之间还存在一种过渡形式。这种过渡形式在现实中具体表现为:A国甲旅游企业既没有在B国境内设立分公司,也没有资金进入境外旅游企业的边界以内,与境外旅游市场的联结方式是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这种办事处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在B国境内独立开展旅游招徕和接待业务,它仅仅表明该企业的存在,并通过它做一些市场宣传推广工作。办事处或代表处可以是A国某一家旅游企业独自设立的,也可以是若干家旅游企业联合设立的,还可以是国家旅游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派出机构,如各国旅游局驻国外各中心城市的代表处,以及香港旅游协会(HKTA)在世界各地的办事处等。由于其运作资金部分来自政府主管理部门和/或行业协会向各旅游企业收取的市场拓展费用,所以我们也把它看作是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形式之一。
在旅游企业准备进入但旅游市场尚未开放的情形下,这种过渡形式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可以充当旅游企业全球化战略的预警系统和信息收集装置,并且一旦决定撤出其所在的旅游市场,也不会有太多的成本沉淀。
图3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Ⅲ:旅游企业独立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3、中级形式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表现形式Ⅳ是指,A国甲旅游企业主动与B国的某一家或数家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合作,从事境外旅游者的招徕、组团接待工作。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合作是通过双方签订合同来完成的。换句话说,它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市场交易关系,甲企业并没有进入其合作伙伴的企业边界,只是由于合约的存在和制度运行的本身惯性使他们彼此维持着一种市场交易关系,这种市场交易关系可能是长期的。尽管如此,由于合作双方分处两个国家,执行合约的监督成本和出现违约后的索赔成本仍然是相当高的,这种过高的交易成本可能会阻碍这种合作关系的长期存在[②]。为降低交易成本,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形式必然会向更高一级的形式过渡。
图4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Ⅳ:旅游企业合作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为防止旅游企业通过形式Ⅳ从事跨国经营可能遭遇的市场风险,一个现实的选择就是通过进入境外旅游企业的边界,变可控程度较低的市场交易为可控程度较高的组织内部的管理交易,这时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演化为初步成熟的表现形式Ⅴ。
在这种初步成熟的形式里,旅游企业为什么不直接选择在境外设立独资的分支机构呢?其中除了资金和生产成本方面的原因外,我们还必须看到文化差异的影响。在这一时期,A国的旅游企业对B国的旅游者的消费模式、旅游法律环境、市场结构以及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行为特征等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绩效的因素尚未完全掌握,如果不是通过合资的方式来学习和积累这方面的经验,而是贸然投入大量的资金开设分支机构,可能会产生投资失败的后果。当然,这里的分析是一般意义上的,我们并不排除一些资本雄厚、品牌发育成熟的旅游企业出于某种战略考虑而越过这一形式直接进入更为高级的跨国经营形式。
图5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Ⅴ:旅游企业合资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4、高级形式
表现形式Ⅵ是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高级形式之一,运用这一形式意味着A国甲旅游企业在B国直接投资开办自己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可能是旅行社,其主要任务是招徕B国的旅游者购买本国旅游企业的产品;也可能是饭店、景区、餐饮和娱乐等在当地服务的旅游企业,它们为本国旅游者到B国旅游时提供住宿、游览、旅行、康乐等环节的高附加值服务,从而提高自己的旅游收益和企业利润。
当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进入高级形式以后,从事跨国经营的旅游企业就非常有可能获取本国居民出国旅游的绝大多数利润。对于被进入的,特别是相对欠发达的旅游接待国度来说,它们的景区与线路将成为跨国经营的旅游企业的“飞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旅游经济学家反对过早地开放本国的旅游服务市场。他们认为发达国家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将使得客源国与目的地之间的关系变成一种后殖民色彩的“中心——外围”关系。[③]
图6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Ⅵ:旅游企业直接投资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形式Ⅶ与形式Ⅵ类似,所不同的是A国的旅游企业在开展跨国经营业务时,不再仅仅使用直接投资一种手段,而是综合运用直接投资、合资、租赁、并购以及非资本维度的管理合同、特许经营、联号扩张、集团化发展等多种现代商业运作工具,全方位、大规模、高速度地拓展自己在全球旅游市场上的份额。特别是管理合同输出、特许加盟、联号发展等现代商业创新制度的综合运用,促使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进入了一新的发展阶段:资金规模不再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技术、制度、市场与管理的创新成了旅游企业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根本推动力量。
图7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表现形式Ⅶ:旅游企业运用组合方式开展跨国旅游业务
二、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特征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特征集中表现在投资主体与客源国高度相关、以民用航空企业为主导、广泛使用非货币资本要素和集团化与跨国经营互动发展四个方面。
1、投资主体与客源国高度相关
尽管世纪之交国际旅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是非均衡发展的态势依旧没有改变。从表1中可以看出,1997年世界前十大旅游客源国的国际旅游支出占到全球总量的61.6%。其中除了仅拥有2.7%份额、位居第7的中国属发展中国家以外,其余均为发达国家。同时,这些国家也是世界资金市场的主要输出国。
表1 世界十大旅游客源国国际旅游支出情况表
在主要客源国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和入境旅游三大市场的强劲支持下,加上经济发达、技术领先、商业知识与管理经验累积和制度环境的适宜等方面的有利因素,如表2所示,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大型旅游跨国企业大都集中在几个主要的旅游客源国,其中,在世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国际旅游收入排名和世界旅游客源地国家(地区)国际旅游支出排名中均长期位居第一的美国又占有了绝对多数地位。
表2 世界十大跨国饭店集团基本情况表
由于消费能力较高的商务、公务旅游者多在经济发达国家之间流动,也由于这些国家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导致了绝大多数的国际旅游客源国和地区同时也是国际旅游市场上主要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由表3中可以看出,尽管1997年美国从国际市场上“购买”了512亿美元的旅游产品,但是1998年它从国际市场上得到的旅游收入却高达711亿美元。 二、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特征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的特征集中表现在投资主体与客源国高度相关、以民用航空企业为主导、广泛使用非货币资本要素和集团化与跨国经营互动发展四个方面。
1、投资主体与客源国高度相关
尽管世纪之交国际旅游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但是非均衡发展的态势依旧没有改变。从表1中可以看出,1997年世界前十大旅游客源国的国际旅游支出占到全球总量的61.6%。其中除了仅拥有2.7%份额、位居第7的中国属发展中国家以外,其余均为发达国家。同时,这些国家也是世界资金市场的主要输出国。
表1 世界十大旅游客源国国际旅游支出情况表
在主要客源国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和入境旅游三大市场的强劲支持下,加上经济发达、技术领先、商业知识与管理经验累积和制度环境的适宜等方面的有利因素,如表2所示,国际上比较成功的大型旅游跨国企业大都集中在几个主要的旅游客源国,其中,在世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国际旅游收入排名和世界旅游客源地国家(地区)国际旅游支出排名中均长期位居第一的美国又占有了绝对多数地位。
表2 世界十大跨国饭店集团基本情况表
由于消费能力较高的商务、公务旅游者多在经济发达国家之间流动,也由于这些国家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导致了绝大多数的国际旅游客源国和地区同时也是国际旅游市场上主要的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由表3中可以看出,尽管1997年美国从国际市场上“购买”了512亿美元的旅游产品,但是1998年它从国际市场上得到的旅游收入却高达711亿美元。
表3 世界十大旅游目的地国家国际旅游收入情况表
资料来源:WTO统计报告。转引自魏小安等著,《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大趋势》,第132,广州, 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年。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明确得出跨国旅游企业的投资主体与国际旅游主要客源国高度相关的结论。无论我们如何定义跨国旅游企业,那些在跨国经营领域做得比较成功的旅游企业基本上是以主要客源国为母公司或总部所在地的。至少到目前为止,那些以接待入境旅游为支撑的发展中国家的旅游企业在国际旅游市场的分工体系中暂时还处于从属地位,即使有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旅游企业已经开始了跨国经营的尝试,但还是处于比较低级的形态。 这种相关性的主要原因首先在于主要客源国大都是资本充足、技术和管理先进的发达国家,在利润极大化的推动下,这些国家一方面熟悉与自己具有相同或相似社会、经济、文化背景的国际旅游者的消费模式,另一方面有能力为目的地国家带去它们需要的资金、技术、管理模式和客源市场。
2、以民用航空企业为主导
在旅游企业国际化的发展进程中,民用航空公司既扮演着先导的角色,也居于如图8所示的主导地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主导地位正显现着越来越强烈的趋势。
除资金优势以外,民用航空企业在旅游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居主导地位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是其技术和营销网络优势。在以消费者的跨国境空间流动为主要特征的国际旅游市场上,谁掌握了客源,谁就拥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胜的保证。跨国企业对国际旅游市场的进入与拓展基本上是以计算机预订系统(CRS: Computer Reservation System )和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球分销系统(GDS: Globe Distribution System)为平台的。由于这些平台需要强大的资金与技术支持,所以大型民用航空企业往往会通过联合的方式进行组建,并通过这些预订与分销系统对其它类型的旅游企业进行渗透,取得现实中的主导地位。
3、广泛使用非货币资本要素
旅游企业跨国经营种使用的非货币资本要素主要包括特许经营、管理模式和战略联盟[④]三种形式。
(1)特许经营
现代意义上的特许经营到了20世纪50年代才在国际旅游中得到真正的运用。特许经营是一种扩大经营规模的方法,从本质上讲,特许经营是指一个商标、服务标志、商号或广告符号的所有者与希望在经营中使用这种标志的个人或团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和商业关系。特许经营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品牌或贸易名称特许经营;二是经营模式特许经营。前者是最简单的特许经营方式,特许者只是把自己所拥有的商号或商标的使用权出售给受许者,基本不涉及经营和管理。而在经营模式经营中,特许者与受许者之间存在着更为密切的关系,受许者向特许者购买的是专长、经验和经营之道,特许者向受许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选址、培训、提供产品、营销策划和帮助融资,其中最关键的要素是营销策略和计划、操作指南以及统一的经营理念。受许者需要先交纳先期加盟费,以后还要不断交纳权利金,而特许者则利用这些经费为受许者提供培训、研究开发和不断的管理支持。在旅游企业跨国经营实践中,主要采取第二种方式,即经营模式的特许经营。
经营模式的特许营经营是通过合同对特许人和受许人进行相互约束的。例如对于一家跨国经营的饭店集团来说,其特许合同就包括如下多项内容:受许者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构成特许经营公司销售网络的一环;受许者享有特许者的品牌、商标及广告服务;商业关系期限的具体规定;特许者向受许者不断提供服务与产品;受许者的地域限制(特许经营公司不能经营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两个或多个成员饭店)等。
作为加盟店,受许饭店需要交纳四部分费用:先期加盟费、特许权费、广告促销费及客房预定费。当一家饭店成为某一跨国经营的饭店集团的加盟店之后,就可以享受到多项服务。对于新建饭店来说,一般包括选址、培训、提供产品、营销计划和帮助融资;对于已有饭店来说,需要的一般是除选址之外的其余各项服务。在采用特许经营方式从事跨国经营活动的过程中,特许人还会向其成员企业提供特许经营服务和特许经营销售。包括利润管理[⑤]、融资计划、产品供应、人员培训、分销、广告促销等方面的设计、策划与运作。
(2)管理模式
为满足离开自己常住地的旅游者在目的地期间对安全及服务质量的可预期性,国际上著名的跨国旅游企业,特别是跨国饭店集团使用自己长期以来形成的管理模式去规范全球范围内成员企业的服务与管理要素。这些管理规范以公司使命书、员工手册、服务程序与技术标准说明书、管理制度等文件表现出来,并通过管理人员培训、派遣、示范、检查、督导等手段保证其贯彻和实施。比如拉马达公司的“新客栈思想”,喜来登集团创始人欧内斯特制定的“喜来登十诫”,以及被称为美国“商业饭店管理之父”的斯塔特勒的《斯塔特勒手册》等。假日集团更是“严”字当头,编印了宏大的《假日饭店标准手册》,每家成员饭店一册,各自都有自己的编号,严格保密,不得遗失和外传。《假日饭店标准手册》对饭店的建造、室内设施设备和服务规程等内容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非经总部批准,任何地方的成员饭店不得更改。
在英国被朋友和对手称为“大T”的汤姆森组织(Thomson Organization),多年来一直经营出境包价旅游,是这个市场中最大的旅游经营商。1991年,该公司收购了地中海地区传统的3T和4T级饭店和公寓。汤姆森经过广泛的顾客调研,制定了对住宿设施的具体要求,然后要求这些饭店根据要求进行特别改造和升级。汤姆森使用了一套自己的住宿定级系统,这就是T级系统,而且打算在所有目的地都统一使用这种T级系统。“阳光王牌”产品出现在西班牙和希腊的一些地区,该产品保证质量始终如一,保证物超所值。就住宿的四大要素而言,这些标准主要涵盖装置和设备、饮食、服务和娱乐四个方面。这些标准化体系定得极为详细,每个饭店都承诺照章办事。在标准中,还有质量控制程序以确保各项标准都落到实处。由此可以看出各大跨国旅游企业在管理模式上所投入的精力。实际上,成熟的管理模式本身就是旅游企业从事跨国经营,特别是通过管理合同、特许经营和顾问管理等方式扩张企业规模的基本成长要素之一。[⑥]
3、战略联盟
跨国旅游企业缔结战略联盟是一种较新型的国际旅游竞争形式,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旅游市场的竞争格局。这种联盟是指两个以上的跨国旅游企业出于对整个世界市场的预期目标和企业自身总体经营目标的需要而采取的一种长期联合与合作的经营方式。
跨国旅游企业战略联盟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第一,联盟涉及基本技术和客源共享,信任关系一般较为牢固。第二,联盟主要集中于国际旅游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民用航空、旅游饭店和旅行社等领域。第三,跨国旅游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广泛涉及服务产品创新、共建信息平台、项目策划、营销组合、战略发展和联合进入等各个方面。但是有一点例外的是,跨国旅游企业很少在其具有核心优势的部门和业务领域进行战略合作。
1999年2月3日仕达屋饭店集团推出集团性“饭店常客计划”,名为“仕达屋佳宾”(Starwood Preferred Guest),它提供了饭店集团与民用航空企业之间进行战略合作的典型案例[⑦]。大约在20年前,航空业界首次推出“飞行常客计划”,奖励忠实于本公司的商务旅游客人。但是仕达屋的常客计划与其它饭店的方案具有显著的不同之处,力求最大限度地为客人提供便利。根据仕达屋常客计划规定,凡参加该计划的商务旅游者可以在该集团分布在60个国家的550家饭店及度假地通过住宿赢得分数并兑现奖励,客人在饭店花费一美元,即可赢得2分。至于奖励,客人可有两种选择,一是免费住宿,一是折算成航空里程——仕达屋与20家航空公司实行合作,每2分可折算成一英里。饭店的奖励还包括随时入住,即使在旅游旺季也没有任何限制。
跨国旅游企业缔结战略联盟的动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联盟成员之间的技术与经营优势互补。技术的相互补充加快了产品创新与营销运作的时间,降低了成本,分散了风险。第二,通过计算机预定联网体系达到进入市场的目的。第三,与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相对应的是区域经济集团的逐步形成,贸易保护主义和国家干预使得部分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旅游市场变得难以进入,这也推动着战略联盟旅游企业在跨国经营和国际旅游市场竞争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第四,发达国家体系内部为争取在冷战结束后竞争更为激烈的国际旅游市场上寻求更强大的竞争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跨国旅游企业也在想方设法结成战略联盟或进行战略合作。
4、集团化与跨国经营的互动发展
包括旅游企业在内的集团化是指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过渡状态的资源配置手段。表现为以股份公司制度为基础,有着共同利益,相互之间存在制约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单位联合组成的、具有层次性和稳定性的企业联合体。其成员间的制约是通过资本联接为基础的,带有特定内部交易色彩的制度性方式,或者相对稳定的、成员共同认可的经营理念加以保证的[⑧]。
旅游企业集团化的主要功能主要有二:一是由规模与范围而来的效率优势,二是由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的节约而来的成本优势[⑨]。其中效率优势主要包括物质生产要素的投入——产出规模优势、人力资本形成与使用过程中的规模优势、销售方面的规模优势以及多元化经营带来的范围经济优势。成本优势则主要体现在旅游企业与相关厂商之间的合作效率、旅游企业与国际旅游者之间的交易效率优势以及旅游者与旅游目的地居民之间的社会文化交往方面的交易效率优势三个方面。上述三种交易效率优势,特别是第三种交易效率优势为旅游企业跨国经营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的过渡提供了相应的社会文化基础。
旅游企业在跨国发展的进程中实施集团化战略的主要价值取向有二:一是通过产权交易、资本融合、特许经营来发展企业集团,构筑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和培育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优势。纵观跨国公司的实践进程,几乎每一家成功的企业都是在其国内市场已经取得了资产规模、市场份额、管理模式、品牌战略等方面的优势地位以后再向境外市场扩张的。在客源国和旅游企业跨国经营高度相关的国际旅游市场上,如果没有国内旅游市场的支撑,如果没有国内旅游者进行出境旅游消费的品牌支持,旅游企业跨国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和成长性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保证。二是主要通过企业并购、管理模式输出、管理人员派遣、特许经营和市场营销网络等方式构建全球旅游企业集团或战略联盟,以寻求更广市场范围内的战略优势,拓展企业的国际成长空间。
可以说,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是以集团化为前提和保证的。旅游企业的集团化规模、深度和广度在旅游企业跨国经营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提升的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国际旅游的持续发展、旅游产品的特点、跨国公司的投资自由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为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旅游企业的跨国经营因此得以迅速发展,并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表现形式与特征。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包括旅游业在内的服务业正面临市场开放的巨大压力,同时也面临着在更大的范围内和更宽松的环境中参与国际竞争的良好机遇。在此情况下,对于旅游企业跨国经营问题的研究无疑有助于我国的旅游企业在充分吸收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有力地应对市场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
[参考文献]
1、Karl P. Sauvant and Padma Mallampally,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in Services, p1, United Nations Library on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Volume 12, 1993, London and New York.
2、J. Lea, Tourism Development in the Third World, London: Routldge, 1988; Peter Burns and Andrew Holden, Tourism: A New Perspective, Prentice Hall, London, 1995.
3、A. Bull, The Economics of Travel and Tourism, Melboume, Pitman, 1991.
4、戴斌. 现代饭店集团研究 [M]. 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1998.
5、魏小安等.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大趋势[M]. 广州: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
6、吴冠华. 论跨国公司发展战略新趋势及我国的对策[J]. 世界经济情况,1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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